公主与女巫_第 283 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 283 章 (第2/3页)

,看眼神只恨不得不能生吃了对方,也实在无法为街霸这种诡异的称呼安到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身上而有一点表情扭曲。

    ??洛芙才不管警局常客怎么嗷嗷,整个辖区扒手混混也没少,就他缺心眼。别说皮埃尔,她都快记住这白痴了。

    ??她看向面前被束缚命令绑住的两人:“自由领来的?”

    ??左边看起来年纪稍长的青年努力冲她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因为被领域压的难受,笑容十分扭曲。

    ??右边年轻的少年用仇恨的眼神看着他,眼里燃烧着怒火,看着洛芙的眼神也是愤怒和憋闷的,颇有种‘我这次失败算我倒霉,但我绝不放弃下次你们就没这么好运了!’的感觉。

    ??“既然加入了联邦,就要遵守本地的规矩,基本的做人道理懂吧。”她看看这俩人,荷,还真是仇杀,“我不管你们有什么仇什么怨,周围的普通人是无辜的。你们这行为犯法。”

    ??左边的青年似乎很赞同她的说法,毕竟是被杀的一方。他用他那勉强算是英俊的脸对洛芙微微一笑,似乎在鼓励她的这个思路。

    ??连自己现在受制于人马上还要被拉进局子的现实都忘了。

    ??洛芙无动于衷,虽然不知道自由领人都经历了些什么导致脑回路这个样子……不过她见过的帅哥多了去了,其中最帅的两位一个是布莱兹那个搞事精,人格健全恨不得自己给自己整分裂了,还一个干脆就以失去理智的大龙状态登场,起手就打算把全屏玩家都杀光。

    ??小老弟还是得往后稍稍,比如先到门外拿个号什么的。

    ??另一边的少年则有点油盐不进,他被压制的很痛苦,表情也不忿,很有骨气和血性地大声驳斥:“我妈没教我做人的道理!因为他把我全家都杀了!!!”

    ??……

    ???

    ??洛芙嘶了一下。

    ??这两年她在警局也不是没见过恶性/事件,不过这个事突然这么出现在这里还是挺让人头皮发麻的。是你们自由领都这样,还是别的啥?

    ??“具体情况你去和你们自由领接待负责人解释吧,说不定还可以和浮空城管理与规制部门的审判官解释。”她说,虽然有点想知道,但没有很好奇。

    ??“浮空城根本不管,说什么结清过往违法恩怨,他们根本就是想要息事宁人让我忍下去!!”少年大怒。

    ??青年在悄悄观察她的态度。

    ??喝喝。

    ??“我是相信浮空城判断的,能力者作案的追溯判决他们非常专业。”她对少年说,既然领域张开了,也就无所谓周围围观的群众,反正他们听不见,“你们来的时候浮空城应该都追溯过过去的严肃事件,该罚的会罚,从此才能挺胸做人。追溯的时候他们给出的判定是什么?”

    ??“他们说证据不足。”少年咬牙切齿,“他放任变异的火焰龙头狮身鹰羽兽冲进我家,明知道我家无法阻止那头畜生,却坐视不理。他就是想要我家的传家附魔技术。”

    ??“科林,你说话要讲道理,我那时确实没有把握能救你们。我自身都难保,就算是诸位荣光永照的尊陛下都不会苛责我牺牲自己去救你们的。”青年似乎是看洛芙态度不明,好像又找到机会一样,重复起了之前说过很多次的解释,“我是拿了你家的附魔技术,但那是领主公开拍卖的呀。我还派人为你家人料理后事了呢,你,唉,你就是不信。”

    ??他的这套油嘴滑舌的说法在浮空城那边通过了,因此也想在洛芙这里试一下。看他们的态度,八成是这青年阴谋搞死了别人全家。但驱虎吞狼,最多占个为了自保没有救援,让人不好拿出错误。

    ??少年必不可能善罢甘休,照他这个劲头早晚有一天会搞到不可收拾的局面。说实话,现在的场面就已经很不可收拾了,她都要忍不住怀疑是不是那青年故意引动少年出手,好藉由官方力量一次性搞定他。

    ??这操作,只能说不愧是自由领。

    ??她把这俩人的械缴了,送了他们俩警局专用的能力限制魔法物品,等浮空城负责自由领投诚超凡子民融入项目的负责人过来商量怎么处理他们。

    ??被她领域压住的两人不太情愿又被迫配合,喷来喷去,三观歪的没边,看模样挺精神的。几百米外的民众看危险没有了,开始探头探脑想康康怎么回事顺便骂几句,期间夹杂着某个大哥的大嗓门,他老婆孩子被困在这俩人打架的路边房子里了,受到极大惊吓,大哥气的半死。

    ??“你不能送我去警局。”她绑那名叫科林的少年的时候,他用坚定的眼神看向她。

    ??“因为你是机械院收的那一批,哼,半路接收,课程主要是联邦能力者行为准则的学生?”洛芙把他的双手在背后扣好,手上的力气一点没小,“早知道自己不能被抓,当初动手的时候干嘛去了?你也听见那人骂的什么,那些附近房子里的普通人,他们的命就不是命了?”

    ??少年露出了非常警惕的眼神:“你怎么知道我是机械院的。”

    ??“你手腕上的护腕,是机械院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